各教学单位:
根据《郑州经贸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郑经贸教〔2021〕2号)、《郑州经贸学院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郑经贸〔2022〕51号)相关要求,请各位项目负责人于周五(11月24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任务书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交至课程中心韩亚老师。
1.2021年申请延期结项的校级一流课程、2022年校级一流课程、2023年校级一流课程立项项目提交《郑州经贸学院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任务书》(附件2)。
2.2022年校级课程思政样板课程、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样板课程立项项目提交《郑州经贸学院校级课程思政样板课程建设项目任务书》(附件3)。
附件1:近三年校级课程建设项目一览表
附件2:《郑州经贸学院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任务书》
附件3:《郑州经贸学院校级课程思政样板课程建设项目任务书》
教务处、课程中心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