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省级特色行业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校企合作与社会服务处 日期:2023-09-08 浏览量: 录入:

学院(系、部)

为深入推进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加快 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支撑全省重点产业链培 育和现代产业体系构建,进一步提升高校人才培养和服务经济社 会发展水平,增强现代化河南建设人才支撑能力,根据教高2023295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十六部门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特色行业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第二批省级特色行业学院建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支持类型

根据我省“十四五 ”期间“在传统产业上高位嫁接、在新兴产业上抢滩占先、在未来产业上前瞻布局 ”的产业发展战略和“锻强优势专业、重塑升级传统专业、引导培育新兴专业、培优布局 未来专业 ”的专业布局优化计划,精准对接新兴材料、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先进装备、现代医药、现代食品、现代轻纺七大产业集群 28 个重点培育产业链的人才需求,重点支持依托三大类方向相关专业(专业类)的特色行业学院,着力推动相关专业(群)高质量发展。

(一)服务和支撑战略性支柱产业的装备制造、绿色食品、先进金属材料、新型建材、汽车制造、化工、纺织、节能环保、生物育种、高效种养业、智慧文旅、智慧农业、农产品加工和食品制造等行业共性技术和转型发展需求;

(二)服务和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电子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网络安全、5G、新一代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先进制造装备、先进材料、新型显示与智能终端、智能传感器、工业软件、先进材料、新能源、现代交通、未来网络、大数 据、物联网、网络安全、区块链技术应用、北斗应用以及量子信 息、智能制造、基因育种、新型生物农药、前沿新能源、氢能与先进储能、生命科学、类脑智能、自动驾驶与智能交通等行业共性技术和转型发展需求;

(三)服务和支撑社会民生急需的安全应急、资源环境、公共安全、水安全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生命健康、科技服务、信息服务、金融科技、创意服务、康养服务、商务及中介服务、全科 医学、公共卫生、康复医养、安宁疗护、心理健康、制药技术与装备、医疗器械、养老育幼等行业共性技术和转型发展需求。

、申报条件

(一)专业人才培养与行业发展具有较高契合性, 相关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支持范围, 在服务国家和河南省重大战略、区域主导产业发展、推进行业企业转型升级或提质增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或具备良好的合作前景。

(二)校地、校行(企)之间通过书面协议形成战略联盟,有稳定的合作基础,有创新的合作机制和科学可行的建设规划,地方政府、行业协会或行业企业作为重要的主体之一,真正参与专业(群)建设和人才培养等项目建设中,能够有力保障校地、校行、校企合作育人的有效性。若高校与企业联合申报,优先支持高校与行业内有示范、引导作用的独角兽企业、领军企业、头部企业等进行合作。

(三)具备良好的建设基础和成效,体制机制健全,有相应的平台、组织等保障,在校地产业对接有较高的契合度,在行业内有一定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高校高度重视行业学院建设,在组织建设、机构设置、 经费投入、资源配置、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保障支持,有切实可行的措施,协调各方资源保障行业学院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详细条件按照《河南省特色行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附件2)执行。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学院(系、部)申报特色行业学院正式公文(含共建协议);

2.河南省特色行业学院立项建设申报书(见附件3);

3.河南省特色行业学院立项建设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

4.河南省特色行业学院立项建设支撑材料。

(二) 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

截止到2023年9月17日

2.报送地点

纸质稿(加盖院系行政公章)一式三份报送至校企合作与社会服务处综合科3号楼行政楼3541

OA报送电子稿 PDF 版Word版至李浩东

3.本次申报以各院(系、部)为单位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请,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4.各院(系、部)要加强对本部门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本部门申请材料真实性严格审核


联系人:侯媛媛

    李浩东


校企合作与社会服务处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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