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校即日起开始启动2023年度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凡列入学校项目建设计划,并已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均可进行结题验收。
2.2020年及之前立项未出版的教材必须出版,延期仍未完成者,学校终止项目建设,编著者在2年内不得再申请此类项目;2021年度立项的教材如不能按期出版,需填写《郑州经贸学院校级建设项目延期结题验收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1年。
3.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确因工作调动或其他特殊情况(如出国、病休等)离开项目半年以上且不能继续实施项目计划时,所在部门须安排合适人选更换,并报教务处备案且需办理主持人变更手续,填写《郑州经贸学院校级建设项目项目组成员变更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若无合适更换人选的,按中止计划办理,撤销该项目,追回资助经费。
二、验收要求
1.教材编写第一完成单位为郑州经贸学院。
2.立项出版的教材,必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此教材受郑州经贸学院教材建设项目资助。
3.立项教材出版后应向学校图书馆赠送10本正式出版教材,向教务处教研科赠送5本正式出版教材,向教师所属教学单位资料室赠送5本正式出版教材。
参与本次结题验收的2023年度校级教材建设项目,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10月23日前按照验收要求将正式出版教材和《郑州经贸学院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实践科3110成馨荷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 件:
1.郑州经贸学院校级建设项目延期结题验收申请表
2.郑州经贸学院校级建设项目项目组成员变更申请表
3.郑州经贸学院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4.郑州经贸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