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疫情防控和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2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22年1月1日起至2月18日止。暂定2月19-20日(星期六、星期日)返校注册,2月2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教职工2月18日正式上班。如因疫情防控调整时间,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复杂,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牢守住师生疫情防线,符合新冠疫苗加强针注射条件的师生尽快注射加强针,构筑免疫屏障。各部门、单位要根据疫情发展态势,科学预测,及早谋划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引导师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少流动、少聚集。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聚集”的要求,尽量固定生活空间。离郑教职工要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审批手续。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境,需要前往,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严格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和属地管理要求办理手续。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数据信息收集和上报,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加强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提前开展安全自查,重点排查管理漏洞和事故隐患,要全面检查用水、用火、用电、交通车辆以及建筑物和附属设施,重点部位贴好封条。
教务处要做好学期末和新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做好线上教学工作预案。
宣传部要加强正面宣传,维护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
学生工作处和各院(系)要加强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制定离校学生信息台账,加强防火、防盗、防骗教育,高度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掌握离校学生行程动态和健康状况。
保卫处要加强校门管理,把好入口关,对所有入校人员一律扫码、测温、登记,符合条件者方可进入校园,坚决防止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已离校学生未经批准不得返校。加强校园治安、消防安全的巡逻巡检,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严防不法分子乘机作案,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学校设备设施安全。
后勤保障与资产管理处要做好各类资产、实验室及各类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组织好假期校园清洁卫生、重点区域消毒、水电维修服务以及教室场馆管理维护工作。
(三)严格落实值班工作
寒假期间,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履职尽责,落实各项值班要求,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值班电话:0371-62499997(8:30-17:00),62499777(17:00-8:30),门岗电话:0371-61222110。
校长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