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全省教育系统2018"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党务工作部 日期:2018-11-07 浏览量: 录入:院长办公室

各直属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价值引领作用,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2018‘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2018〕945号)精神,现将我校组织参加全省教育系统2018“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深入挖掘宣传推广我校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树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榜样,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为实现学院建设发展目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道德环境。

二、参评条件、范围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热爱人民,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校内外产生较大影响。

3.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克难攻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推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等。

4.不图名、不图利,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荣誉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反响;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尊老爱幼,受到社会普遍赞誉和广大师生员工一致好评。

5.在外学习、工作期间,艰苦奋斗,自强不息,乐善好施,见义勇为,能够用实际行动维护河南人声誉,展示河南人的良好形象,传播河南好声音。

6.人物事迹主要发生在2018年度,或者长期以来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为社会公平正义、道德规范作出突出贡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7.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无邻里矛盾,无经济纠纷,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弄虚作假行为。

三、推荐名额

各直属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

四、评选程序及奖项

学院在各直属党组织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评选推荐。

活动主办单位在各单位(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选。同时,将从中遴选推荐参加2018“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宣传推介活动。

五、有关要求

1.开展2018“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评选,是深化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直属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2.各直属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参评条件、范围进行推荐,严把质量,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对已获得往届“感动中原”年度教育人物者,不再参与本年度的推荐与评选活动。根据有关规定,原则上不推荐厅级领导干部参与评选。

3.党务工作部要充分利用校报校刊以及校园广播、宣传栏、电视和网络等宣传阵地,宣传先进典型,报道活动动态。

4.材料申报:

(1)各直属党组织要认真填写《2018“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推荐表》并实事求是撰写推荐人物事迹详细材料。要求:事迹材料(500字以内),并附人物2寸近期正装彩色(红底)标准照3张。

(2)推荐表、事迹材料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成一式10份,经所属党组织审核、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11月13日前报党务工作部组宣科(行政楼3320房间),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党务工作部组宣科OA。本人如有主要奖项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可复印后一并报送,评审结束后不再退发相关材料。条件成熟的,可同时组织专人拍摄上报推荐对象事迹视频等电子资料。

附件:2018“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推荐表

党务工作部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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