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函〔2023〕803号)文件要求,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文件规定,结合《郑州经贸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编制本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学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学校信息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具体事项详见附件《郑州经贸学院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郑州经贸学院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