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经贸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土木建筑学院成立院级转专业工作小组(共7人),组长:赵楠楠,副组长:李东伟、吴翠莲,成员:赵雪飞、蒲娟、王素英、胡静。
一、可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
土木建筑学院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
序号 |
专业 |
可接受数量(人) |
1 |
土木工程 |
10 |
2 |
工程造价 |
10 |
3 |
建筑工程技术 |
10 |
4 |
工程造价(专科) |
10 |
二、申请条件
申请转入的学生除应符合学校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考核方式
1.根据第一学期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2.在专业上确有专长的优先录取。学生已获得学习成果的,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已出版专著;已在市级或市级以上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专业论文;获得国家专利或科技成果;在国家级或省级重大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等)
四、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