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校即日起开始启动2023年度校级教学研究改革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凡列入学校项目建设计划,并已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均可进行结题验收。
2.2020年及之前立项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必须申报结项,无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销,并追回已用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同类项目;2021年度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如不能按期参加结题,需填写《郑州经贸学院校级建设项目延期结题验收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1年。
3.因主持人调离的,需办理主持人变更手续,填写《郑州经贸学院校级建设项目项目组成员变更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无故不办理变更手续并已到期的项目,学校将取消对该项目的资助。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参加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填写《郑州经贸学院教学改革研究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附件3,一式三份)。
2.各教学单位填写《郑州经贸学院教学改革研究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
3.项目结题验收支撑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教学改革研究建设项目立项文件、立项申请书、立项任务书;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自查,最少5000字);其他与项目建设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著作、论文、获奖证书等(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4.结项成果必须是项目立项后取得的成果。
5.验收材料由各教学单位审核后集中申报,上报材料需用档案袋装好,袋外贴目录清单。纸质版需各教学单位院长签字盖章。上述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于2023年10月23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周玉老师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 件:
1.郑州经贸学院校级建设项目延期结题验收申请表
2.郑州经贸学院校级建设项目项目组成员变更申请表
3.郑州经贸学院教学改革研究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
4.郑州经贸学院教学改革研究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5.郑州经贸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