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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郑州经贸学院关于申报2023年度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土木建筑学院  时间:2023-11-23 09:11:15  浏览: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现开始启动2023年度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应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

2.申报成果范围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3.申报成果需经过校级及以上部门结题或鉴定,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4.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5.已获得过同层次或更高层次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二、

申报材料及办法

1.申请人需填写《郑州经贸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1,一式3份),同时提交电子材料。

2.反映该成果的教学成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成果简介和解决的教学问题、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及成果主要内容、成果的应用及实施以及成果创新点等内容)、校级以上教学成果鉴定证明材料、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以及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材料一份。

3.成果如为教材,还须提交样书;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最好提供FLV格式的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4.各学院(系部)统一填写《2023年度郑州经贸学院教学成果奖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一份,同时提交电子材料。

5.所有申报材料,均需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并将申请书封面与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档案袋正、反两面。

6.上述申报材料请以学院(系部)为单位于12月7日前统一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孙俊杰老师处。



附件:

1.郑州经贸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郑州经贸学院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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