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校级建设项目成果的总结和推广工作,学校决定对2021年度及之前立项的校级建设项目进行集中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对象
(一)教材建设立项项目
(二)教学团队立项项目
(三)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
(四)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项目
(五)课程思政样板课程立项项目
(六)一流本科课程立项项目
(七)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立项项目
二、材料报送的相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10月23日前将教材建设项目按照验收要求提交正式出版教材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3110成馨荷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10月23日前将教学团队项目相关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3111宗哲红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10月23日前将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相关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3111周玉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10月23日前将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项目相关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3111王玉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10月23日前将课程思政样板课程项目相关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3111宗哲红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10月23日前将一流本科课程项目相关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3111宗哲红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七)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10月23日前将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项目相关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3111宗哲红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其他说明
校级建设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是学校教研工作的重要环节,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宣传,做好相关工作。各项目组要认真总结,提炼研究成果,按要求参加结项。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教务处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