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23〕314号)文件要求,现在我校开展2023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间在我校授予获得学士学位的论文(毕业设计)。
(二)下列学位论文不得参加本年度评选:
1.曾参加过全省此类评选的学位论文。
2.涉密学位论文。
二、评选标准
1.选题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且有新意。
2.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材料详实,见解独特。
3.格式规范,结构严谨,逻辑严密,表述准确。
三、评选程序
1.院系推荐
各院系要严格依据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院(系)优秀学位论文的遴选推荐工作。原则上从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中依据30%的比例推选,并进行推荐排序。填写《各院(系)2023届省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名单》表。
2.专家评审
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上报教育厅
根据专家评审情况,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要求进行上报。
四、材料报送
1.材料清单
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及支撑材料。
2.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院(系)于2023年9月12日上午12点前将本院(系)推荐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高营营。
五、相关要求
1.推荐评选论文应由各院(系)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认真审查并加盖公章,确保论文内容不涉密且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
2.各院(系)在推荐参评论文时,要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失范行为的审查力度,确保推荐学位论文的质量。
教务处
202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