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人事处处长岗位职责

1.主持组织人事处全面工作。主持制订本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及总结、协调各岗位工作。负责对本处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管理和考核考评;

2.负责组织拟定全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用人计划;

3.负责做好引进人才、干部等的政策落实工作;

4.负责组织检查院内各单位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组织全院考核工作;

5.负责教职工的审查与考核工作;

6.负责全院的工资、津贴、加班费、奖酬金的审核工作;

7.负责组织全院各类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8.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在处长领导下,按照上级及学院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分管的人事、劳资管理等工作;

2.负责对分管范围内工作相关政策的落实和解答;

3.负责对分管范围内日常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4.负责对分管范围内工作的计划安排、落实及总结汇报;

5.根据学院的事业发展需要,负责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规划、规定、制度等提出修(制)订意见或建议方案;

6.负责对分管范围内工作的文件及资料的收集归档;

7.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工作职责

1、制订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撰写工作总结;

2、协助做好学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调研及资料收集工作,并初拟岗位职责;

3、负责人事方面的规章制度起草、归档等工作;

4、负责学院年度进人计划拟定、人员招聘、合同管理、考核等工作;

5、负责新进教职工的岗前培训及教职工工作证办理工作;

6、负责学院教职工工作制度落实、考勤管理、违纪处理等工作;

7、负责学院教职工信息库管理、教职工名册编制、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学院教职工工资、课酬、补贴的核定、报批及发放;

9、负责各种社会保险缴纳、年检等工作;

10、负责各种报表统计、上报工作;

11、负责人事处的印章管理、文件编排、归档等人事日常管理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师资科工作职责

1、制订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撰写工作总结;

2、协助做好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3、负责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文件、制度起草及具体落实工作;

4、负责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建立和完善教师及其它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

5、负责拟定学院师资需求计划,协助做好教师的引进工作;

6、负责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及评先工作;

7、负责学术带头人、教学名师、骨干教师等校级及以上各类人才培养工程人选的选拔、培养与考核工作;

8、负责拟定学院年度教职工培训进修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

9、负责学院教职工教师资格审核、认定、管理及其它各类资格考试工作;

10、负责教研室主任、兼课教师、外聘教师聘用、考核、管理工作;

11、负责教师工作量核算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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