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2学期部分教职工试用期考核等级的公示
作者:赵路宽 时间:2024-05-17 点击数:
根据《郑州经贸学院试用期考核管理办法》(郑经贸〔2020〕56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情况,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2023年10月之后入职且试用期到期的教职工进行试用期考核,按照考核程序,经被考核人自我总结、部门述职、部门(单位)撰写考核意见和考核等级、人事处复核、考核委员会审定等环节,现对2023年10月之后入职且试用期到期的教职工试用期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1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人事处反映。